新華社客戶端南京4月8日電(記者孫寅)7日,常州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專題審議通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間佩戴口罩和使用場所碼的決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常州,按照要求規(guī)范佩戴口罩、主動使用場所碼等疫情防控手段將有規(guī)可依。
(圖為常州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現場)
當前,常州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全域轉為低風險,但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規(guī)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場所碼是“以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的有效舉措,對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公布的決定共七條,圍繞佩戴口罩和落實使用場所碼,不僅明確了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職責,還對個人和相關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的行為進行了規(guī)范,并闡明了違反該決定所要承擔的后果。
例如,個人不聽勸阻或者相關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按照規(guī)定采取相關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導致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擴大,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明確要求保護個人隱私信息資料,并對無法使用場所碼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體作出特別規(guī)定,讓防疫政策有力度更有溫度。